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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值律師服務計劃 — 簡介

當值律師服務的「當值律師計劃」亦可為市民提供法律協助,促進尋求司法公正的權利。

「當值律師計劃」在裁判法院及少年法庭為合資格的被告提供律師大律師為其出庭辯護。在上述的刑事程序中,計劃提供的律師將為被告人提供以下服務:

  • 與被告人分析案情,就被告是否認罪提供法律意見。
  • 如果被告否認控罪,於審訊時為被告在法庭上進行辯護。
  • 如果被告認罪、或被判罪名成立時,為被告求情

除了為裁判法院及少年法庭的被告提供法律協助外,此計劃亦會為其他法律程序的提供法律代表,例如:

  • 在死因聆訊中,可能面臨刑事起訴的證人士
  • 被拒發小販牌照而提出上訴的小販。
  • 面臨引渡程序訴訟的合資格人士。

「當值律師計劃」不涵蓋之服務

任何有意尋求上述計劃協助的訴訟人,應先確保自己的案件在計劃的服務範圍以內。

「當值律師計劃」涵蓋的刑事罪並不包括一些特定的程序,如小販傳票、交通傳票、政府一些特定部門(如環保署、稅務署、消防處)發出之部門傳票等案件。

另外,由於「當值律師計劃」只涵蓋裁判法院的案件,若案件被轉交至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被告人將需要申請「法律援助計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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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值律師服務(無日期)。〈當值律師計劃〉。取自http://www.dutylawyer.org.hk/ch/duty/magistrate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