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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 — 簡介

「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的目的是就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牽涉的民事案件,免費提供法律程序方面的諮詢服務。

計劃只會就以下法庭或審裁處的法庭程序提供意見:

計劃會提供的意見包括:

  • 解釋法院規則及程序、法庭文件、審訊程序;
  • 如何展開訴訟、準備法庭文件、準備聆訊;
  • 解釋法庭程序中涉及的律師費(訟費)及法庭評定應付之合理律師費的法律流程(訟費評定);
  • 如何執行判決或命令;
  • 解釋提出上訴的程序。

計劃律師會與申請人進行會面並口頭提供程序上的意見,但不會提供書面意見或用其他通訊方式(如信件、電話、電郵等)提供意見,亦不會就特定案件提供法律意見、草擬法律文件或代表申請人出庭應訊。

另外,計劃中的律師亦不會就某些特定範疇的案件給予程序上的意見,包括:

  • 法律援助申請及法律援助上訴;
  • 申請遺產管理書及遺產承辦書;
  • 申請或解除個人破產令;
  • 涉及中國內地或外地的法律等。

  下一頁 — 申請資格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2023年12月15日)。〈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諮詢計劃(程序諮詢計劃)〉。取自https://www.admwing.gov.hk/chi/public_service/pas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