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值律師服務」於香港所有的裁判法院均設有法庭聯絡處。訴訟人需要親臨將要出席聆訊之裁判法院的法庭聯絡處申請「當值律師服務」。
「當值律師服務」的職員亦會主動聯絡因刑事起訴被扣押的人,以安排律師為其出庭抗辯。因刑事起訴被扣押的人可於首次提堂當日的法庭聆訊前,在裁判法院的囚室內與法庭聯絡處職員溝通安排。
你可使用以下方法聯繫「當值律師服務計劃」,進一步了解此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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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值律師服務(無日期)。〈當值律師計劃〉。取自http://www.dutylawyer.org.hk/ch/duty/magistrates.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