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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聽主義 (Audism)

你平時會怎樣稱呼失去聽力的人士? 叫他們為聾人,還是聽障人士?

在香港這個健聽主義爲上的社會當中,健聽的大衆認爲「聽得到」、「用口語說得到」才是「聽障人士」應遵守的社會規範。健聽的大衆將聾人稱呼為聽障人士的情況經常發生,而他們認爲聾人是一個貶義詞,但事實卻偏偏相反。

「聽障」指聽力上的失去或障礙,在背後反映出,耳聾是一種殘缺,主流聽到聲音才是正常,健聽人比聾人有更高的社會地位。而生活在該主流世界的聾人都是不正常的,他們是需要接受治療的病人,更應接受口語訓練以便與健聽人溝通和融入社會。這反映出因爲健聽人在社會上是主流,他們使用權力來强迫聾人使用健聽人的方法來克服他的障礙,從而融入主流社會。

在健聽主義的影響下,大衆認爲聾人因爲失去聽力,而什麽事情都沒有能力去做,但這不是真實情況。

事實上,聾人是除了是一種稱呼,還是一種身份認同。聾人有自己獨特的聾人文化、社群和語言(手語)。聾人除了沒有聽力以外,其他事情都是有能力可以做到的。大家遇到新認識的聾人朋友時,不妨問問他們喜歡別人稱呼自己為聾人或聽障人士,尊重他們的身份認同和選擇。

參考資料:

朱憫謙(2018年5月31日)。〈The Name Game:聾人?聽障?為何要對稱呼執著?〉。《端傳媒》。取自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530-notes-the-name-game/

馮婥瑤(2021年9月17日)。〈聾人心理誌 無聲世界 有誰共鳴〉。《明報周刊》。取自 http://www.cslds.org/slco/editor_files/media/20210917-MingPao.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