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是精神健康的重要元素。世界衛生組織提出,沒有精神疾病不等於擁有了精神健康,我們還要同時擁有幸福感、能於日常生活發揮自己的潛能、為社群貢獻,這樣才是全面的精神健康。
致力研究精神健康的學者Corey Keyes(凱耶斯)認為,幸福感可分為三個範疇,剛好對應著以上精神健康三要素:
「快樂幸福感」與感受正面情緒有關,指我們對生活感到開心、滿足,情感上有幸福的感覺。有時候,我們和朋友聚會吃飯、看完一套電影、或享用好吃的食物時,會感到快樂、歡愉,這些便是快樂幸福感的例子。
「生活意義幸福感」則跟意義有關,重視的不只正面的情緒,更重要的是我們有機會、有能力實踐所長,追尋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你可能十分樂意為家人付出、你也可能特別關注某些社會議題並願意持續以行動帶來改變,這些事情都為我們的生活帶來意義。
最後,「社區幸福感」強調人與人之間的良好關係,與他人和社群有連結,對社區有歸屬感並能為其貢獻。我們都可以主動與身邊的朋友、同事、家人維持互相支持的關係,同時多參與社區或所屬群體(如聾人社群)的事務,讓幸福感漸漸提升。
Keyes, C. L. (2002). The mental health continuum: From languishing to flourishing in life. Journal of Health and Social Behavior, 43(2), 207-222.
Westerhof, G. J., & Keyes, C. L. (2010). Mental illness and mental health: The two continua model across the lifespan. Journal of Adult Development, 17(2), 110-119.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5). Promoting mental health: Concepts, emerging evidence, practice. Geneva: WHO.
賽馬會心導遊計劃(2018)。〈心理健康資訊:什麼是心理健康?〉。取自<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