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教導所

教導所是一種替代監禁的刑罰,適用於年齡在14至20歲之間的男女犯人。其目的是協助犯人改過自新及提供職業訓練,例如美髮、糕餅製作、寵物美容,培訓工作技能。犯人亦須在關押期間上課及參與人格發展訓練。

懲教署署長在考慮犯人的紀律情況後决定犯人的羈留期,可以從最短的六個月到最長的三年不等。

犯人從教導所被釋放後,需要接受為期三年的監管,期間必須遵守一些限制條件,例如在晚上某個時間之後必須留在家中。如果犯人不遵守監管條件,可能會再次被送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