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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化

法庭可在較輕微犯罪的案件中,考慮案件的性質及犯人的品格和背景後,判處犯人感化令,目的是為了給予犯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犯人在感化令下要於一定時間(一到三年)內受到感化主任(俗稱感化官)定期評核他的行為及表現。犯人需要遵守感化令的規定,例如定時與感化官見面,接受心理輔導改善暴力行為。

如果犯人在感化期間再次犯罪,或違反感化令的規定,便可能會被重新判刑。法庭也可能會判處新的感化令,以取代先前的命令。在判處感化命令的同時,法庭不得再判處監禁或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