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約:前往任何一所「免費法律諮詢計劃」轉介中心預約會見義務律師。申請人可親自、或由社工或轉介機構代為預約。
現時,全香港有九所設於民政事務處的法律諮詢中心提供此法律諮詢服務,他們分別位於沙田、中西區、灣仔、荃灣、觀塘、油尖旺、離島、東區、及黃大仙民政諮詢中心。在預約時,申請人可選擇希望會見律師的諮詢中心。預約後,申請人將收到寫上約見日期、時間及中心地址的字條。
- 記錄申請人資料:在轉介中心進行預約時,中心職員會詳細記錄申請人之個案資料及背景資料,交給當值律師服務總辦事處審閱,然後再交予義務律師查閱,以準備為申請人提供法律意見。
*請注意,如在預約申請時拒絕透露個案詳情給轉介中心職員,諮詢申請將會被拒絕。
- 會面:申請人可於預約後大約 8 星期內獲得律師接見,但若案件有迫切性(例如即將進行法院聆訊),申請人有可能獲安排於 2 週內會見律師。
在會面當日,你必須帶齊約見字條及案件相關文件,準時到達諮詢中心與義務律師會面。會面時間一般為 20 至 30 分鐘。你可由
參考資料:
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值律師服務(無日期)。〈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取自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free.asp